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》心得体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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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》心得体会

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》心得体会

2021年8月20日,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》,共9章68条,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,这是一部“责任法”的著作,这对于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深化国家监督体制改革,推进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、法治化、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。它是一个“保障法”,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监督员的职责和义务,加强了对监督员的监督制约,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监察员制度,为进一步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供了重要保障,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,提高人民生活质量。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来说,申诉专员法的制定和实施犹如一顿”及时雨”,对我们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,,对我们坚持法定责任,确保依法履行职责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。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南和根本依据。通过学习司法特派员法,我的经历是“三个把牢”:

一、把牢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政治“定盘星”

监事法第10条规定了监事应当履行的九项义务,其中第一项义务是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重大决策和部署。与此同时,监察员法第12条规定了担任监察员应满足的七个条件,其中第2条规定:“忠于宪法,遵守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领导”。”义务”,”条件”中的一个重要事实是,坚持和加强党对监督的领导是根本要求。监督员法强调,对监督员的管理和监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党对干部的管理原则,并将党的领导纳入监督员履行职责、选拔任用、管理和监督之中。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要牢牢把握党忠诚的政治“定盘星”,进一步强化“四个意识”,牢牢把握“四个自信”,实现“两个维护”,牢固树立责任感,时刻保持忠诚和责任感。

对党忠诚要坚定政治忠诚。忠诚是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和政治素养。纪检监察机关是担负着“两个维护”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的政治机关,纪检监察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就是对党忠诚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***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
要绝对忠诚于信仰、忠诚于党组织、忠诚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切实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、一锤定音的权威。贯彻执行监察官法,要始终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,自觉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,以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、令行禁止,坚决听党话、跟党走,自始至终保持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。

对党忠诚要强化政治担当。政治担当是检验党员干部的政治操守、政治品格的重要标准。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斗争精神,面对违法违纪敢于亮剑,面对贪污腐败敢于斗争,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,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。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,敢于坚持原则,敢于较真碰硬,对工作善始善终、善作善成。贯彻执行监察官法,就要知责于心、担责于身、履责于行,坚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,勇于同一切不廉洁行为作斗争,坚决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,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,以勇于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不负荣誉、不辱使命,确保党不变质、不变色、不变味。

二、把牢纪检监察干部为民服务的宗旨“压舱石”

监察官法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,强调了要增强监察官的使命感、责任感、荣誉感,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官队伍,强调贯彻人民至上的理念,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、对人民负责。纪检监察干部是为党和人民服务的,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担当和使命情怀。贯彻执行监察官法,就是要把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“压舱石”,牢记初心使命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,敢于斗争、善于斗争,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,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工作的落脚点,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根本点,做为党和人民服务的卫士。

坚持为民宗旨,就是要增强使命情怀。监察官法明确规定,监察官“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,秉公执法,勇于担当、敢于监督,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”“忠于职守,勤勉尽责”等。纪检监察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,监察官依法行使国家监察权,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担当和使命情怀。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,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,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。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监察官的身份和荣誉,我们要倍加珍惜、担当负责。江山就是人民,人民就是江山。打江山、守江山,守的是人民的心。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“第一要求”,把人民立场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立场,要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。

坚持为民宗旨,就是要忠实履职。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,持续纠治“四风”,纠治教育医疗、养老社保、生态环保、安全生产、食品药品安全、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,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“急难愁盼”问题,做到执纪执法为民、纠风治乱为民。民心是最大的政治,让群众满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。我们要始终心怀“国之大者”,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,解决好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基层干部以权谋私、雁过拔毛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,着力整治群众关心的、痛恨的腐败和不正之风,给群众以更多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。

三、把牢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的履职“风向标”

监察官法第五条规定,监察官应当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,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,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,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监察官法是一部责任法,完整规范监察官的责任和法定义务,将监察官履职要求具体化、制度化、法律化,着重规范监察官依法履职。贯彻执行监察官法,就要坚持职责法定,自觉践行依规依纪依法原则,把依规依纪依法作为履职“风向标”,牢固树立法治意识、程序意识、证据意识,严格按照监察官法的要求,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督、防治腐败,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。

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必须强化自我监督。执纪者必先守纪,律人者必先律己。纪检监察机关要秉持“打铁自身硬”的原则,毫不放松对干部的教育、管理、监督、约束,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,一手抓规范用权、强化制约,一手抓刀刃向内、清理内鬼,始终做到严之又严。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人的人,更应该接受监督。监察官法将强化对监察官的严格监督作为重中之重,通过设置一系列制度规定,进一步明确权力边界、严格内控机制,确保正确行使监察权,从法律上构筑起对监察官的监督制约体系。贯彻执行监察官法,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监督,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,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,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标杆。

如果我们坚持按照规则、纪律和法律履行职责,我们必须严格防止“灯下黑”。自觉遵守的党纪国法,作为严守纪律的榜样,改进作风,拒腐防变,消灭害群之马,防止“灯下黑”,保持团队的纯洁性,是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一贯要求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从严务实,加强作风纪律建设,坚决防止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,继续整顿“灯下黑”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忠诚、廉洁、责任内化为修养,升华为信念,带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,带头“守纪律在前”,始终坚持廉洁政治的底线,维护自身的诚信。以高度的政治意识、思想意识和行动意识,忠实履行纪检监察的职责,肩负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,成为合格的监督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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